公司财务会计硕士论文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研究 摘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研究-以我国公司法为主线摘要尽管委托代理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司委托人主体资格的认识不完全一致,但在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分离的状况下,建立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作为解决代理成本的途径,无疑被认为是一个相对合理的对策。这其中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独立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降低公司代理成本的途径之一,己经得到广泛认可并被各国法律逐渐确认,而在公司法理论上,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独立审计的法律规定称为法定审计制度。作为公司治理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独立审计与公司治理始终密不可分,综观公司史上的重大公司治理失败事件,无论是早期的英国南海事件,还是近期美国的安然、世通事件,意大利的帕玛拉特事件,以及中国证券市场的银广夏、红光实业等一系列事件,无一不与法定审计机制的缺陷有关。 从公司法的层面架构一个完善的法定审计制度,其立法意义与研究意义丝毫不容质疑。本论文即以此为写作目的。在研究方法上,采用历史考察的方法与比较研究的方法并重,从纵横方面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探索,以展现制度存在的历史必然、价值、基础,以及各国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构成。理论探寻与务实的共用也是本文采用的研究方一法,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探寻制度的内在机理,提供制度存在和建构的正当性基础,但与公司现实的地紧密结合则奠定制度的实用价值。论文整体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构成。引言部分揭示了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研究法定审计制度的必要性、研究目的和意义。正文内容由四章组成。第一章是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理论综述。本章首先厘清几个与法定审计制度相关的概念,以确定公司法上法定审计制度的规范对象,指证研究的制度本身。通过考察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的历史演进,导出法定审计制度的产生发展在法律上的几个不可忽视的认识意义。最后说明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的制度构成,以及各制度之功用,为制度的合理架构提供研究基础。第二章是法定审计制度的法理机理考察。研究目的是找寻法定审计制度架构的正当基础。第三章为法定审计制度比较研究。本部分对国内外公司法定审计制度的构成和内容作了系统比较,并提出了比较研究的结果,目的在于为我国法定审计制度设计提供合理借鉴和创新。第四章是质疑与选择-以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为参照。为我国法定审计制度的完善进言献策是本文的写作目的,也是以上研究的终极目标。 考察我国公司现实和法定审计现状,在与立法规定结合后,论文提出了对现行公司法规定不足与缺陷的认识,并尝试提出了选择建议。结论部分是通过前面的论述得出的结论。关键词:法定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全面强制审计部分强制审计审计独立性ABSTRACT在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基础上产生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于西方国家资本市场上几经演变日臻成熟,并且因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被立法者、学者日益关注。但在我国,至少是法学界,对这样一个众多利益相关人的保护制度却显露出异常的冷漠,个中缘由或许合理,但却无益于刚刚确立的我国公司法上的法定审计制度的完善。2005年10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确立这项制度后,学界、实务界对具体规定认识的不同,一度引发实践中的操作"混乱"。现实在警示法律人尽快走出冷漠,给这项我国公司法上的新生制度应有的关注。有鉴于此,作者将它作为硕士论文研究选题。尽管距离法律人路途遥远,研究这样一个在中国公司法上相对全新的复杂制度还力不能及,但作为一个法律学习者仍愿意以无畏的求知欲望无尽探索。公司财务信息是实现资本所有人与利益相关人经营监督和利益决策的前提,但它只能在高质量的财务信息基础上有效。经营者的自利动机、行为的不可观察性以及与委托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财务信息失真的潜在可能,并带来极大的社会后果,近期国内外重大财务舞弊事件,如安然、世通、银广夏、大庆联谊等等既是实证。 工商税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的即在于通过对经营者提供的财务信息进行第二次过滤,揭露舞弊,以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保障现代公司因筹资多样性产生的众多利益主体的合法利益。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被市场经济各国用作财务信息的鉴证手段承担维护市场的"经济警察"职能。 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私利和审计信息的不可观察性的现实性,使审计信息也存在失真的潜在可能,以上所述之财务舞弊事件与审计虚假财务信息过滤作用的丢失,甚至注册会计师与经营者的合谋不无关联。尽管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多,但法定的专门鉴证机构鉴证功能的丧失,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这些虽不足以否定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存在,但在法律的层面防止会计舞弊机制的健全和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则势在必行,而从公司法的角度,则表现为如何构建一个实际的、有效的、健全的法定审计制度。构建一个实际的、有效的、健全的法定审计制度,不能离开对法定审计制度本质、内在价值机能和外在因素、状况的全方位考察,本论文即以系统探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为目的。在首先界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内涵的基础之上,考察了这一制度的历史演进,以求为制度架构提供历史必然的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研究支持;并且通过研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的法理机理,为制度找寻存在价值和设计的正当性基础。"市场经济是一种世界性经济模式,市场经济模式下所产生的问题和解决规则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相似性。"①对渐进成熟的各国相同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让我们拥有更广阔的视野。在以上基础上,本文对我国《公司法》确立的法定审计制度相关问题提出了质疑与选择建议。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定审计制度,厘清制度规定和内在机理,为制度完善进言献策是本文的写作目的。①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倪权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加7年版,第29页.第一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理论综述第一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理论综述一、需要厘清的几个概念开始探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之前,需要厘清几个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相关的概念,以确定公司法上法定审计制度的规范对象,指证研究的制度本身。 法定审计与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他们的效率,从而帮助机构实现目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01年对内部审计的定义。③内部审计是由单位内部设置的专门审计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它在保证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做和风险控制方面意义鲜明。但内部审计部门在管理体制上受单位负责人领导,因此其独立性较弱。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定审计与内部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一致性,但作为外部审计、独立审计,在具体的审计目标、审计标准等方面都与内部审计不同。④3、与广义意义法定审计概念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14条、第巧条,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各国法规定的只能由注册会计师从事的审计业务主要有验资业务、会计报表的鉴证业务,以及企业经营过程中资本变更和清算财务报告的审计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14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的审计业务包括四类: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等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审计业务,也是公司法或商法上法定审计制度的主要规制对象。但基于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事的审计业务的范围,理论上也将法定审计界定。该涵义的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政府审计是国家审计,依职权发生,审计目标是对公共资金运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享有处罚权;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定审计是民间审计,根据委托发生,审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收费由客户支付,对财务违规等行为没有行政强制力。程新生著:《公司治理中的审计机制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加5年版,第6页。④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所开展的一项评价活动,按内部审计准则审计;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定审计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遵循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审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第一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申计制度理论综述为法定审计师①依法对公司设立资本、持续中的资本变更、清算财务报告,以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的审计,这一概念也被称为公司法或商法中广义的法定审计概念,它与论文所说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在审计对象上不同。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涵界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16条规定,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第6条和第7条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一)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有关附表。(二)会计报表附注;(三)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会计报表为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②5、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化之必要就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范围而言,公司法规范的法定审计,亦即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是其诸多审计的特定类型之一,它所要实现的审计目标决定了它和其它类型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区别。了解法定审计的审计目标既是认识法定审计目的必须的,也是全方位考察法定审计制度的必要前提。国内外众多会计师职业组织都确定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基本相同的审计目标。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审计准则说明书》第1号中表述:"独立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规定:"财务报表的审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一)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二)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③因此,合法性和公允性是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的基本目标和一般目标。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尤其是会计报表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其它财务情况,是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及政府等相关利益主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决策的根本依据,上述审计目标的确定也体现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本质在于通过审计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以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客观。正是基于此,各国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的立法模式尽管不尽相同,但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均作制度规定,这一制度即①各国对注册会计师的称呼并不相同,包括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独立会计师等。上述法规均来自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编:《经济法规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上述法规均来自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编:《经济法规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研究为法定审计制度,其目的在于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以保护股东利益,保护债权人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实现国家对公司的监管。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的历史演进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的产生不是历史的偶然,它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考察这一制度的历史演进,我们能够看出它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现代法定审计制度的制度基础和本质。(一)历史沿革追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法定审计制度是在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基础上建立的。通说认为,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起源于16世纪的意大利,伴随合伙制度的出现而产生。在16世纪意大利的合伙企业中,有的合伙人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的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此出现了最早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而使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有责任向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合伙人证明合伙契约得到了履行,利润的计算与分配是正确、合理的。①而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合伙人也希望监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导致在客观上双方都希望有一个与任何一方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对合伙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由此在16世纪意大利的商业城市中出现了具有良好会计知识、专门从事查帐和公证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所进行的查帐和公证行为,可谓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起源。②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起源于意大利,但真正创立和广泛传播却始于18世纪下半叶的英国。此时,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进一步分离,尤其是股份公司的兴起,使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导致无论是股东,还是证券市场的潜在投资者,必然关心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加之此时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逐步渗透,增加了债权人的风险,使债权人也非常重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这些只能通过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反映,从而产生了由独立会计师对公司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