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亲戚在朋友的有限公司担当监事,他的朋友是这个有限公司的法人,在外欠了与公司无关的债务,但是这个公司是第一担保人。
请问下,如果最终债权人向公司追债,在法人和经理都无偿还能力的前提下,我的亲戚是否必须还债?
如果公司因此出了问题,监事有哪些必须负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 第十六条规定: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学习公司。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如果他的朋友是有限公司法人的话,融资 。不管他是不是这个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公司为他提供担保是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通过的。 所以说,如果被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负责补充责任的是这个有限公司,而不是你亲戚的朋友。如果这个公司也无力偿债的话,债权人提起诉讼,则会进入公司破产程序。 你的亲戚以及他的朋友都不用负直接的偿债责任,但是如果公司真的破产,会对他们的声誉产生影响。 比如说,《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中一种情况是: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回答,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一般来讲,监事不承担一般性法律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中,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承担债务,这是公司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监事会(监事)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5、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如果不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就要负法律责任。 a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