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08年4月份注册的,当时拟建公司的时候写着注册资本为200万,实际只交了100万,剩余的规定在2年内交清,现在是2010年5月了,公司仍未交足注册资本。不知道今年到工商管理局那怎么处理? 账务上又应该怎么处理? 请高手不吝赐教。。! 你好, 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28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200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公司。处以虚假出资金额 5%以上15%以上的罚款。——— 对你们来说是属于未按期缴足出资 (如果没法交足,建议其他股东可以去法院起诉, 因为该股东的未履行出资义务危害公司利益。) 减资的条件 依据公司法17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 2、增资或减资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听听公司。 (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各年检部门应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据此贵公司可依情况,延长出资期限; 如确定减资为100万元,则此不为抽逃出资行为,办理后不会受到处罚;如到期未缴纳,则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将会处以5%-15%的罚款; 减资办理程序如下:商务管理部门预审批;减资公告;商务管理部门正式审批;工商减资变更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外汇、财政、统计、海关等的变更备案登记; 未缴资,未减资,并不必然吊销营业执照;即使吊销了营业执照,经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也可以分配给股东。 想问下,你们公司股东之间关于注册资本的出资 是怎么约定的?每个人缴多少? ——如果有股东没有缴足,其他已经缴足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补足应缴份额并承担违约责任。注册资本显示是200万元,但实缴额是100万,对于与你们公司交易的第三人来说,这种与实际不附的情况 是种欺骗, 不光是该股东,其他股东也要承担责任的。 现在还是快去工商局去领取有关年检报告 ,申请延期年检吧。融资 。再想办法 ,缴足出资吧。如果不行的话,减资 或者提前终止经营。 赶紧验资,然后接受处罚。。 点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相关规定和检查办法 帐务上怎么处理也没有,现在营业执照上都写注册资本多少 实收资本多少,一眼就看出你资金是否缴足了,所以还是按楼上说的 ,要不就让股东补足资本,然后再办工商年检,要不就办减资,再办年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