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前年二次离家出走,我本来要与其离婚的,但后来在居委会调解下,勉强同意与其和好。今年2月26日下午,她打电话说,她到她以前的同事家里喝喜酒,但她电话里说的这个人明明就在我家楼下与我母亲在说话,几分钟后,我母亲回到家,谎言被揭穿了,于是二人分居了,今年9月9日她又一次离家出走,并且把小孩也带走了,我打她家里电话与手机,常常不接,即使接了,也是说几句说挂了,我打她厂里电话,托她同事转告她,二个人的事不要影响了小孩学习,要她将小孩送回来上幼儿园,我也好几次一个人去她家里找她,家里没有人,她亲戚不仅不劝说,还威胁我(她和她家人始终没有露面),说我一个人威胁她,公司。今天(10月2日)我又一个人骑电瓶车去她家,敲了好一阵门,也没有人开门,我要走时,她好几个亲戚出来,恶言恶语,我没有理睬,这时她母亲才出来,说有本事,叫我走法律程序,我出了小区后,她家亲戚开了二辆车在路上拦截我,共五个人打我,我衣服被拉坏,幸好我及时打了110,还有路边人的阻挡,不然我肯定被打伤了,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我能否申请离婚,如果走法律程序,大约要多少钱(包括律师费)在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