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家外地企业的会计,需要到另外一个省份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主要用于经营,所有回款全部回总公司的帐上,请问,我需要在当地工商、税务等单位去登记吗?如果我没有登记,会不会受到相关单位的处理,处罚力度是怎么样的?如果被查了,驻外的会计是不是会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请各位朋友指点详细。http://www.5law.cn。越是详细,加分越多。 设立的分公司用于经营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经营地办理注册登记。同时,还应当办理其它的相应手续(如:诈骗罪辩护技巧。税务登记、开户许可证、代码证等)。 如果不办理注册登记,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的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关于印发淮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的通知。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里的处罚,不会处罚会计的。只处罚公司。 所有分公司都是要登记的,包括办事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