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以办厂需要用钱的名义在外面举债很多!我的母亲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有一天我母亲突然发现了我父亲的一张欠别人钱的一张字据,上面写着外面欠了好多钱!大部分我母亲不知道的!而这些借款肯定是我父亲以半厂目的借的 ,但是我母亲问时他什么也不肯说,也就是财产去向不明,其实应该猜到用于赌博或者是一些非法男女关系上!我想问,我的母亲如果现在要离婚是否要承担共同债务责任,另外我爸爸还欠我妈十万多里面七万有欠条,算不算有效!我的父亲办厂我母亲参与了,但是只是工作工资一分都没有拿到,我也是! 如果这种情况,我母亲诉诸法院家庭财产分割大概会怎样! 一楼的引用已经非常具体,就是说作为对外界的欠款,夫妻双方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如果双方内部有关于欠款的约定,在夫妻之间有效,但是对其他人是没有效力的。以上说的7万的欠条是有效的。如果你所说属实的话(男女关系),要有证据证明,你母亲可以在离婚时以其有婚外情为由要求对方赔偿,也可以此要求分割财产时多分。总之对外的借款在没有证据证明明确属于一方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共同的负债,离婚后小孩改姓。应付连带责任。 离婚案件,法院会进行调解,家庭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婚后夫妻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着公司。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一人一半。 你父亲以办厂为目的所欠的债务,如果你母亲能够证明你父亲所借的钱为个人债务,则你母亲就不必承担。反之,如果不能证明,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个人认为,你母亲要对你父亲的办厂债务承担共同清偿的责任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