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理论深度 提升实践厚度,唐应茂说,美国的证券法律是联邦法,公司法由各州管。比如,Facebook是德拉华州注册的公司,公司股本安排根据德拉华州的公司法来定,后者通常都有很大弹性。 “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管得比较严,可能符合目前的市场状况和国情,但是否应该增加一些弹性,则是可以探讨的问题。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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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财税[2012]4号:改组、改制契税征免界限明确 中华会计网校 .非公司制企业改造,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公司制改建,且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才能免征契税。 2.公司制改造要考虑两种情形。一是公司制改造必须是企业整体改建。整体改建,是指改建后的企业承继原企业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改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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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禁止令十三条”的实务解读 东方法眼 本文试从以下五个方面,紧紧围绕实务、实用层面进行业务解读。 一、禁止令的法律性质; 二、禁止令的法律突破; 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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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视角:债转股新规解读 中国会计视野网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抛出《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不仅是司法界的大事件——《公司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且财税界也将随着债转股实例的涌现,出现研讨的诸多焦点,笔者试解读如下,以求抛砖引玉。 对上述定义,笔者解读如下: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二),——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专题报告,由权威法律专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梁上上教授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综合业务部主任胡明远律师做主题演讲和案例分析,对开办公司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性问题做出精辟 税务律师视角:债转股新规解读,解读: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不断深入,涉及工商登记的问题逐渐增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解读:湖北省工商《十五条》促市场主体健康成长,【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章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解读财税[2012]4号:改组、改制契税征免界限明确,2011年国家大纲新法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