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能够帮您轻松删除一切网络负面信息!"随着"3·15"这个特殊日子临近,一些企业在为负面报道和投诉焦头烂额,一些专业*(他们自称为"网络公关公司")的生意则明显火爆起来,业务量日渐增多,删帖价格也水涨船高。 *招徕"顾客"的广告可能有些夸大其辞,但其收费标准绝不含糊:删除一条全国性门户网站上的负面新闻收费3000元起,地方门户网站1500元起,删除论坛上的一个帖子收费1000元起,"最便宜的是百度贴吧,删一个帖子600元就可以了"。如果某个企业的负面信息太多,还可以选择包年,包一年40万元起,*保证该企业在百度搜索的前3页没有负面新闻。除了直接删帖,他们大批量炮制正面信息以"打压"负面信息,把负面信息全部淹没掉,因为他们"有专业的编辑和写手"。 *向企业收取高昂的服务费,转而他们要向删帖者支付不菲的"公关费",谁是删帖的执行者呢?"实际上就是找那些有能力直接删帖的网站编辑或者论坛版主,把负面新闻和帖子删掉"。学习 一人公司 。如果说不良企业和*是"苍蝇",那么一些网站编辑和版主就是"有缝的蛋",三方共同构成所谓"网络公关"的利益链。 因为有所谓"网络公关公司"存在,消费者的声音被淹没,媒体的监督被消解,一些不良企业则因此变得有恃无恐。此种行为破坏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了市场经济秩序。对于"网络公关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有关部门不应坐视不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其应受的刑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显然,*与一些网站编辑和版主之间的利益输送是一种商业行贿与受贿,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法条中所谓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仅仅指5000元至2万元,刑罚的"门槛"并不高。 所以,网站编辑和论坛版主切不可掉以轻心,网站也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一些员工滑入犯罪的深渊。(文/金羊网-羊城晚报)
yellowan发表于2012-3-1416:49CHH能否给每位CHHer发个河蟹字手册啊·····不然很难完全读懂一些帖子啊·····. 就算发了咱也没法去背。 onelove1991发表于2012-3-1416:52 就算发了咱也没法去背。 可能有一本字典那么厚吧···哈哈哈哈哈哈··· 用繁体发新闻吧,基本不会被和谐
"删帖公司"为什么都屏蔽
abaoz发表于2012-3-1417:38 "删帖公司"为什么都屏蔽 看来那字已经被他们删除了.
yellowan发表于2012-3-1416:49CHH能否给每位CHHer发个河蟹字手册啊·····不然很难完全读懂一些帖子啊·····. 给你发个手册你还是读不懂,所有的屏蔽的字都是* 最大的网络公关是政府,下面千千万万的五毛大军
网络出问题回复了这么多条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