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合并、分立(一)合并与分立的概念 1.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签订合并协议,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2.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二)合并与分立的程序 1.公司合并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运作 。 2.通知和公告。公司合并时,你知道婚前财产是非要公证。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承担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时,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源注册资产评估师网上培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