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合同 >

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时间:2012-01-04 07:51来源:一休博弈之旅 作者:天柱暖雪 中国法律网

    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来源:中国法律网房地产法 作者: 时间:2011/12/26 推荐房地产律师: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2011年最新婚姻法。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合同。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婚育证明格式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土地他项权利的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合同。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地役权的概念,但是《民法通则》规定的相邻权中,实际存在着地役权,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共2页: 上一页 1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