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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指南

时间:2012-01-05 23:15来源:木南 作者:段圣才 中国法律网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指南

    来源:白土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09/04/15 推荐房地产律师: (一)使用集体土地按以下程序办理 1、土地征用受理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电话:0431-转6608 2、申请建设项目用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2)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3)计划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4)城市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许可 (5)城

      (一)使用集体土地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受理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处。电话:0431-转6608

      2、申请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2)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3)计划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4)城市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许可

      (5)城市单位资质证明

      (6)项目平面位置图

      3、建设项目用地服务程序

      (1)耕地保护科接到用地预审批复后,经审查符合用地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填写登记单。

      (2)现场勘查。耕地保护科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查,确定征地面积。

      (3)勘测定界。勘测定界单位接受委托后及时进行勘测定界。勘测定界单位要严格按照《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要求,依据踏查确定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技术图纸。

      (4)征地调查。征地服务单位接受委托后要认真做好征地调查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依法确定补偿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用地报件。

      4、审查

      (1)初审。征地服务单位将报件上报耕地保护科后,耕地保护科对用地报件进行初审。

      (2)核算费用。合同论文 。事实上商标法实施细则。对具备审批条件后,核算应缴费用,同时把费用单子转交财务科,不具备审批条件的,责成征地服务单位限期完善报件。

      5、报批

      财务科将完费单子交耕地保护科后,耕地保护科即履行报批程序。

      (1)对耕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的项目用地,由耕地保护处组织厅内有关处、室进行会审。

      (2)耕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的,耕地保护科科务会审查。

      (3)经审查通过的项目用地,由耕地保护科报局领导审批。局领导审批后,耕地保护科负责发《使用土地批复》。

      (4)各地根据省厅的批复,依法进行“两次公告一次登记”工作,核发《批准书》或《决定书》。

      (二)使用国有土地按以下程序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备资料:

      (1)用地申请报告

      (2)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计划经济委员会正式批文

      (5)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和资金到位证明

      (6)土地使用现状图和平面建设图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必备资料:

      1、用地申请报告

      (1)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规划许可证

      (3)市计划经济委员会正式文件

      (4)被动迁单位或居民协议书

      (5)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和资金到位证明

      (6)土地利用现状平面图

      (7)散装水泥办证明

      (8)提供用地单位名称、性质、法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

      3、国有土地使用报批程序

      (1)到国土局利用科立项登记。资料齐备后符合用地条件的,予以受理。

      (2)现场踏查。土地利用科派员到现场踏查,确定用地面积和原使用土地性质。

      4、国有土地划拨报批

      (1)国有土地划拨的,用地单位承办人将所有资料齐备后(各需2份)报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2)土地利用科收取承办人各完费单回执后,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批准手续。

      5、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手续报批,按《白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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