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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

时间:2012-02-02 05:39来源:爱心 作者:蜗牛马 中国法律网
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如果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10%作为违约金。 请问:合同。1)这个条款对吗? 2)如果我把守约方的全部损失都赔偿了,我还要支付违约金吗?
对于您的问题,律师给您提供以下咨询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您既然约定了违约金,就应该在赔偿损失的基础上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您的违约金约定的过高的话,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 而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这个条款是你们双方自愿约定的,对比一下合同。有效。 2、按该条款约定,你把对方全部损失都赔偿了,还要支付违约金。 建议你委托律师,对整个合同全盘分析,再有针对性的帮你。
这是合同,合同讲究的是双方之间的意思自治,这是关于违约条款的,只要你们之间的订立合同符合订立合同的法定要件,也就是你们之间的合同如果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你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你的义务,除非违约金过高。定金 。 你这个合同应当是个合作的协议吧? 我是上海的律师,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给我留言,或者给我电话(个人空间里面有我的联系方式)免费咨询。
你既然签了,就有效
按你所说,存在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法律规定两者不能并存,所以,你只需要赔偿其一即可。但是如果损失与违约金相差比较大,对方可要求较高的赔偿 希望能够帮到你!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并不矛盾,也不重复。依法可以并行使用。 PS: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
1.条款有效,一般不违法的,民法采取法无规定即可行原则 2.如果违约了。那么你要承担赔偿损失并赔偿违约金
如果你把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赔偿了就无需再支付违约金了,但是如果你支付了10%的违约金无法弥补对方的损失的话,对方可以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但是不会超过实际损失部分的金额。。。但是一般都没有人这样签合同的,所谓的“全部损失”应该如何界定????如果你只是负责为一栋建筑送玻璃的,延迟履行导致建筑延迟完工,那你还要赔偿对方因你延迟履行而负担的该工程的违约金额?这样的条款可以说对你是完全不利的,建议你不要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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