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东; 乙方:原承租人; 丙方:新承租人 问:1、乙方将店铺转租给丙方,收取转让费合法吗? 2、每个承租人必须都享有转租权吗?如果合同没结束,承租人经营不下,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hetong/2012/0111/79815.html。房东有权不让承租人转租,自己拿来做生意吗?不需要赔什么转让费吧? 3、乙方已将店铺转租给丙方,乙方又私自和甲方签订合同,每月一万月租,其中7000为甲方店租所得,3000为丙方对乙方原有投资,设备等经济补偿。 这样的合同成立吗?其中涉及丙方,但合同中并没有丙方的签字画押,而且店铺乙方已经转租给丙方,丙方并给了乙方转让费,丙方并不需要对乙方做什么经济补偿,这样的合同能成立吗?甲方可以提出这个合同无效, 取消掉吗? 1:承租人转租合同的有效性:承租人转租给 丙方,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或者出租人知道该事后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此时转租合同有效;否则出租人可与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承租人不享有转租权:如果合同没结束,承租人经营不下去,想提前退租,只能与房东友好协商,争取少赔违约金。 3:在转租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乙方又和甲方签订合同,是不用丙方签字的,前提是你俩的合同不能损害丙方的权利(如果此合同真有损害丙方的条款,那么此条款对丙方无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