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司!我在工作前签定的合同中说有宿舍提供住宿,但要做满一年!我工作了有5个月左右!因为宿舍要拆迁问题!公司有单方面给我们说!以后不提供宿舍!并给我们1次性补助300元!我想问着合法吗?因为没有住处我想辞职!这样还要上缴违约金吗?合同最后那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是合同都有这个意思,写没写都一样) 依据合同行为是不违法的,而且公司还给了补助,这个应该算公司已尽了义务了。听说合同。 劳动法规定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辞呈 公司这样做不算违法,你可以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不用交违约金的,按照正常手续辞职就行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是正常手续,不违约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新的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如果是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在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当然,如果当初你和单位额外签订相关条约的,就另当别论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