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牟平兴达、绣品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是伤残鉴定不管被评为几级,公司把社保返的钱给我本人后,一切问题与公司无关,包括解除合同。签协议的背景是在出工伤9个月后,我个人办理认定申请误以为必需对方盖章,结果法院认为公司可以选择不为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可以选择协商方式赔偿,双方都签字盖章,说明是真实的意思,不认同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不认同合同显失公平,判为合法有效合同,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hetong/2012/0128/121450.html。在没有录音及第三人在场情况下,法院不能按推理判案吗?我是10级伤残签协议后与公司解除合同。法官律师请进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和单位之间的协议的关健问题是,工伤保险赔付款进行赔付后,单位将不再承担余下的赔偿责任。而依据法律的规定,当工伤保险进行赔付后,受伤方仍有损失的由其单位支付。法律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保护受伤方的损失完全得到保护,这也是作为受伤害员工的法定权利,然而,据你所说你方和单位之间签订协议放弃了该项权利,则法律是允许的。所以法院认可这份协议的真正原因所在。 这个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的规定,把社保责任推给劳动者,应属无效合同。法院不应以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认定该条款有效。可在上诉时强调这一点。如果判决已生效可向上级法院申诉。此外找个律师看看有关材料。 推理,合同法全文 。你推的是道理(道理带有主观臆断),不是法理。需要证据辅助的道理才是法理,兄弟。 你与公司所签协议“公司把社保返的钱给我本人”,据此公司承担了责任。不是免责条款。 你所说“社保反返的钱”是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支付你的费用,即便你起诉赔偿也是这些费用,怎么显示公平了?如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你享有的权利没有实现,可以起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