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去年刚出嫁,婚房一直由小夫妻共同还贷,但首付款是女婿婚前支付的,房产证上也只有女婿一个人的名字。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我提出让女儿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为此我专门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咨询过,却得知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时,不经过银行同意是不能办理房产证加名的。所以我想到让女儿去公证处做一份夫妻财产公证,约定房子为夫妻共同所有,这样女儿会有所保障,但不知能否通过公证的方法达到在房产证上加名的目的呢? 因为房产证更名要在完全产权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就是房子没有抵押,也没有贷款。所以对于以贷款按揭方式购买房子的夫妻,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除非贷款银行出具书面声明,同意进行房屋产权转移,原则上是不能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的。 加名时,老公能只给我房产的1/4吗? 我跟老公2003年结婚,目前住的房子是公婆2002年首付35万元给我们买的,登记在我老公名下。婚后的前五年,我跟老公一起还贷款。但2008年我怀孕生子,家里的经济压力也逐渐增加。为了让我们的日子过得轻松些,公婆帮我们把剩下的贷款全都还了。司法解释三公布后,想知道合同。我想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就跟老公商量。老公说大部分钱都是他父母出的,要征求他们的意见。而公婆虽然不反对,却说房子最多只能给我1/4,老公也答应了。不过我有些不明白,既然要在房产证上加名,房子就应该是我和老公的夫妻共有财产,不是应该一人一半才对吗?他能只给我1/4吗? 你所说的共有财产其实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共同共有,比如你所熟悉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分份额的,夫妻俩对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如果离婚时要分割,通常也是一人一半。但还有一种按份共有,顾名思义就是大家按照各自的份额来分享财产,而份额的多少可以事先约定。这应该就是现在让你疑惑的问题了。
我和丈夫都是北京人。结婚前,丈夫首付30万元购买了一套三居室。婚后,我和丈夫一起偿还贷款,合同。直到去年,我们才把贷款还清了。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我心里多了一丝担忧,如果谁出房子的首付,离婚时房子就归谁的话,我这么多年的付出到头来岂不是一场空?尽管我和丈夫的感情很好,可这件事情还是让我觉得很困扰。考虑再三,我向丈夫提出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丈夫答应了。现在我想咨询一下:丈夫婚前买的房子,我能加名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费用是多少呢? 对于全款购房或者贷款已经还完的房子,只要夫妻俩一致同意加名,是可以直接进行加名登记的。所以虽然房子是你丈夫婚前买的,但现在贷款已经还完, 合同纠纷 。只要他同意,你们就可以去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更名手续,把妻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至于房产证的加名手续,很简单,只需要拿上房产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结构图纸的原件与复印件,以及地税局契税征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再填写一份房屋产权约定书,就可以了。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缴纳80元登记费。
我今年初和男友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后,我们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房子问题。原先我们都住在单位的宿舍里,现在宿舍不能住了,我们狠了狠心决定买房。可我们手头只有20多万元存款,连付首付款都不够。看到我们有困难,公婆主动拿出了30万元,帮我们交了首付款。房子买下后,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丈夫的名字。后来丈夫提出想把他父母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我也同意,毕竟他们出了那么多钱。可只是不知道房产证上能不能加这么多人的名字?另外,把父母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容易吗? 房产证上可以加多人的名字,对人数没有限制,因为房子的产权可以多人共同享有。但如果想把父母的名字加进去,手续会比加配偶的名字复杂一些,因为父母的名字不能直接加到房产证上,要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部分产权过户给父母,才能把父母的名字加进来。而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加名所需的费用会相对较高,除了一些基本费用外,还要收取0.05%的印花税和3%的契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