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世新城延期交房被告上法庭业主获赔违约金2011-06-1408:47:06来源:胶东在线[大中小] 当庭和解 胶东在线网6月13日讯(通讯员肖翔)近日,芝罘区法院顺利促成数百名业主与房地产企业达成和解,在维护了广大业主合法利益的同时,保证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的通世新城小区,系由烟台黄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务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规模共约2000套。该公司早在2008年就将该小区内的全部房屋售出,并分别与各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前,而各业主的房款按约全部付清后,该公司却至今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房屋。 2010年8月,芝罘区法院受理了通世新城小区56名业主诉黄务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各业主诉请黄务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万余元,并立即交付房屋。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通世新城小区的全体约2000名业主的利益,先期起诉的这50余起案件仅是该系列纠纷中的极少部分,处理稍有不妥就极有可能导致矛盾冲突的全面激化。鉴于此,该院从权衡各方利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确定了调解解决的总体思路。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被告黄务公司当庭支付款项约60万元,56位业主当庭撤诉。 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间,该院又相继受理了该小区171名业主起诉黄务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数量上,增加了近三倍;诉请上则更加多样、复杂,在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同时,部分业主主张赔偿无法安装接通天然气管道的损失;另有部分主张退还小棚面积减少部分的差价款。 针对这批数量众多、情况复杂、标的额较大的案件,芝罘区法院逐类分析梳理、逐案分析研究,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经过审理发现,该系列案件一旦汇总,标的额将会达300余万元,以黄务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难以承受。若简单进行判决,既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广大业主各项权益的最终实现。为了实现既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又保证企业生存发展的最佳效果,该院集中审判力量,选派精兵强将对涉案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然而,一方面黄务公司一再表示资金困难,合同。无力筹款;另一方面业主情绪激动,拒绝做出任何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打破僵局,该院于2011年3月组织召开了一次全区范围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专题座谈会,邀请黄务公司有关人员出席参加。会议围绕我院近年来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尤其是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展开。针对该两类案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汇总标的额大,且业主情绪激动,往往抱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易出现闹讼、上访等恶性事件的特点,我院与参会单位共同探讨化解纠纷的对策,并提出了一系列司法建议。经过此次座谈会,黄务公司对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该类案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有了充分认识,态度上出现了根本改变,主动找到本院,要求法院促成该批案件的和解,但希望法院能够尽可能地做原告工作,降低赔偿额,让出还款期,给予其调整的机会。 与此同时,该院又召开了与广大业主的见面会,与业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向业主通报黄务公司的实际困难,反复做协调工作,终于改变了业主们对黄务公司恶意拖延,蓄意损害他们的权益的不客观认识。业主纷纷表示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被告达成和解,给黄务公司让出一定的付款期限,但希望法院能够督促被告及早办证,并在协议中加以体现。 2011年6月8日和9日,芝罘区法院集中两天时间,安排审判人员为双方当事人办理和解协议的签订、款项的发放、出具收据后,原告撤回起诉。两天内共有164名业主接受了调解意见,领取了违约金赔偿款,当庭执结案件,调撤率达到了96%,该批案件圆满处结。 我们该怎么样来处理这事呀,貌似我们不团结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