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住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1院 法定代表人:崔树江 职务:董事长 合同各方的法律地位: 1、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股份有限公12.3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他方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
项目转让合同,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根据《合同法》第 112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后,对方还有其他 店铺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合同。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试分析:(1) 仲裁条款是否应随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而转, 5.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知识。第六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论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对此有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⒉出租人的附随义务。此项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维修和保护义务等。合同法第 合同法,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