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监察局和吉林省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分为三个小组,分别检查了长春市双阳区太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地面资料、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共发现11条安全隐患。 督察组就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煤矿企业进行了通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惠宇雷副局长对长春市双阳区太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在此次督察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合同。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程序、细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三是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保持常态化、动态化,强化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四是矿井生产过程中地质情况发生了变化,要充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指导详查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同时防止发生瓦斯和水害事故;五是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向吉林省和长春市安监局反馈。 监察分局、长春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双阳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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