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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金华神灶的神秘面纱

时间:2012-02-24 19:41来源:李小丫 作者:魔偶宠物 中国法律网
青青小麦



我是2011年12月中旬从中国教育电视台的《享誉中华》中看到的的金华神灶这种炉具,感觉如果真的像电视中宣传的那样,就太好了。

于是在2011年12月22日,我就到了北京金华圣原公司,和他们的潘波经理签订了一份安徽亳州的代理销售合同。第二天,我从亳州给他们汇款过去元(他们还给我报销了三百元的路费)。而我们去时的车票也留在他们那里了。

2012年元月9日,20台赠品到亳州。我高兴地跟过年一样,以为这是一个好生意。当时想的是试好的话,再进个几十台的。

元月11日,开始试烧,元月10日开始试炉子,才发现炉子不太好点燃。我只说是手生,熟练一下就行了。

11日开始送出去找人试用,(找的都是熟人家)为打开销路做广告宣传用的。他们的广告做得真不错,知道这个灶具的人挺多的。拉着出去,碰到很多人都说知道这个灶具,确不知道真实效果怎样?老百姓是要看到效果的,才会相信的。当时送了四家,共试了5台炉具。炉子送出去十几天,我打电话询问,结果反馈的信息是不好用。让人很尴尬,结果都很不理想,这真的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有人就直接打来电话,说:"你们把炉子拉走吧,我们不想用。"我们去了,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不好点燃是一方面,还有就是要劈劈柴,太麻烦了,没有地锅好用。

这个灶首先要劈劈柴,小的不说,大一点都要截断,劈细。这个灶只能放长度不到25厘米的,粗细不能超过5厘米的,这就费大劲了。现在的安徽农村,家里大多是老年人在家,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老年人没有多大力气了,劈柴太累了。还有其他几点:

一、难点燃:一张纸点燃的可能性不大,最难的一个炉具,10-20分钟也没点着,黑烟冒起多高,也点不着。试用的人和围观的人都说:要用地锅,一顿饭都快做好了。(当然这个点燃技术可以通过多次锻炼,能有所提高)

二、点燃后的火是很旺,可是不熬火。一炉子树枝、干柴也就十多分钟,最多烧20分钟就没火了,做不好一顿饭。而他们的杨总经理在电视上说的是1公斤燃料可以烧40-60分钟,现实与宣传不符。他们后来的解释说,用煤炭一公斤可以烧40-60分钟。真要是用煤炭,谁还花几百块钱买这种灶,煤球炉子多便宜啊。

三、要继续烧,必须添柴,续添燃料也不方便,必须端下锅,才能投柴火,这要是用来蒸馒头,肯定是不行的。而我们这里,家庭蒸馒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打电话和他们讲时,他们的解决方式竟然是你再买个电高压锅做馒头,这种灶用来炒菜好。我说谁家做饭用电锅,电磁炉什么的,还买这种灶、专门炒菜用?

四、再说炉口很小的,大一点的燃料就放不进去,那些农作物小麦秸秆和豆秸先放进去一哄隆就没火了,后面没法添进去。

五、炉内燃料少点,火苗就起不来。如果烧的是木料,燃后的灰还是黑色的,没有完全燃尽。而他们说烧过的灰是白灰的。

六、因为有一个内置的风机,使用时必须接电。

七、就是炉具使用费事、价格还挺贵。人说电磁炉二三百元还配送几个锅呢,你五六百元还什么连个工具都没有,谁会买呢?

如此种种不合适加在一起,这个炉子就完全不像他们宣传的那样了,既不好点燃,还不如地锅省事,不像他们说的方便、实用了,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根本就没法推广。真的是不能推广,卖给人家要挨骂的。

送出去的炉具一分钱没要,烧了几天,又被人家送了回来。我现在头疼极了。你说这让我怎么做下去?人家说太费事,不想用。我那个尴尬啊!简直是无地自容。

没办法我仔细研读他们的实验数据报告,才发现一个问题:他们的实验数据是3公斤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燃烧时长为65分钟(燃料种类为生物质颗粒燃料+玉米芯)。一是我们当地没有这种机制颗粒燃料在卖,没见过。二是在网上搜了一下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价格:少则八九百,多则一千一二元一吨的价位,算了一下,3公斤就是2.4~3.6元不等,平均3元左右,65分钟烧3块钱也太贵了。本地就算是有且好烧,可也烧不起啊。就算是点火的问题,咱多练练解决了,可劈劈柴、燃烧成本的其它问题,我也没办法啊。我已失去了继续做下去的信心。

于是我找他们的人商量退出加盟的事宜。在他们的指导下,我按他们的口述写了退出加盟的申请书。于2月2日以邮政快递(号码为EPCS)的方式发往北京。希望能退回我的加盟费用,结果到现在他们都不给解决问题。

现在细看他们的合同书,才发现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陷阱。

先说说我和他们签订的代理合同:

一、代理合同是甲方他们自己制定的,纵观全文,全是对甲方的权益保护和对乙方责任的约定,在合同利益上甲乙双方明显是有失公平的。

二、最重要的一点是:合同中没有产品质量方面的约定。这个问题很严重,代理合同的主体是什么?是产品。产品靠什么占有市场?质量。在如此重要的原则问题上,本代理合同竟然没有这么关键的一条:产品质量方面的约定。为什么没有质量标准?为什么?是无心的疏忽大意还是有意在规避?值得深思。这是一个就好像是"无底洞"似的陷阱。

三、还有如果是正规的公司运作,为什么通过银行汇款,汇入的不是金华圣原公司的账户,而是一个叫"李正平"的私人账户,是为什么?

四、我通过银行汇款,连一张正式发票都没有,又是为什么?得到的只是一张收据。你认为合理吗?

他说他们是很正规的,受国家保护的。难道这么做也受国家保护!我不明白。

他说他们在按合同履行职责,你说这个合同是完全合情合法的合同吗?

联系多次,他们是一拖再拖,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不得已,2012年2月15日我在网上贴出我的退出申请书,是希望给他们施加压力,退回我的加盟费。

给他们联系多次,他们只是拖。他们大概是想拖过三个月,就算了事了。因为他们的合同中有一条:代理商三个月不补货,就算是自动解约的。这堆外表很好,却不实用的东西的免费送出去,人家都不要,怎么可能卖出去呢?没有前途啊。我心想现在退出,或者可以挽回我的经济损失。

2012年2月16日

天他们说,要我写授权转让书,说他们要把我的代理权转让出去,什么时候转让出去,什么时候退我的代理费?这又是一个设计好的陷阱。不是明摆着让我给他们一起骗人吗?我不同意。授权他们转让代理权以后,我什么都得听他们的了。代理商不是了,钱又没到我手里,权也不在我手里,连维权的权利有没有了,真就什么全完了。我已经认清了他们的嘴脸,这和网上的一则骗代理商加盟费的事是一模一样的。我绝对不会骗别人的,因为我现在知道上当是什么滋味的,太窝心了!

他们以夸大的宣传骗得我们跟他们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合法的吗?能解除吗?我们交了3.8万元的钱,这是我们几年的积蓄加上借别人家的钱才凑出来的。本来是想做个生意,谁想到被人骗了?我们可怎么生活下去啊?

再说说他们的产品吧:他们发给我是20台赠品。是这样的:

一、没有出厂合格证;

二、没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只是在炉子正面上贴了一张塑料纸,上面印的使用方法。)

三、没有装箱单;

四、没有保修单或保修卡,售后三包凭证;

五、没有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售后服务电话;

六、没有有关部门的质检证明,联系电话等。

七、在外包装物上有厂名,无厂址、更无联系电话。

缺了这么多东西,可以想想这是什么样的产品啊?会是好东西吗?

因为诸多原因,我认为我与金华圣原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应当予以解除。由于金华圣原公司的夸大宣传与事实上的欺诈行为,我要求金华圣原公司全额返还我的代理加盟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几项费用,合计元(叁万捌仟伍佰柒拾捌元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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