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机械行业,经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指我公司卖给其他公司产品。
销售范围遍及全国,销售方式一般是外勤销售人员和对方有经济往来意向后,双方以传真件方式签订合同。
我公司发送传真件给对方,对方打印出来后加盖公章签字,然后再以传真件形式发送我公司。常年累月下来,这类合同作为一个格式合同在执行。合同上注明了一条“此合同传真件有效”。
现在公司的法务工作逐步完善中。问题是:此类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究竟如何?万一发生纠纷,此合同能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不?
往同行知情人详细解答。不甚感激。 订立合同有多种方式,口头、书面包括传真方式都可以。像你们这种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就算没有注明“此合同传真件有效”。只要你们的往来传真内容有订立合同的意思和条款就行。 当然这种合同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往来传真。二、建议在合同中注明,本合同为应刷文字,合同诈骗 撤销权。手写文字或涂改条款无效,以防你们在盖章后对方修改后再盖章发回来。 是苏州的我就回答,非苏州的纯当我路过。 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传真件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的形式要件,所以,用传真件签订合同具有与其他书面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仅由传真件,没有原件,将来产生纠纷,风险很大。 纵横法律网 贾金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 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 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上虽然承认传真这种形式,但做证据使用还是不方便,常需要别的证据以辅证,最好不要用这种形式签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