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看具体的情况,你陈述的不够详细。
冒名签合同并私刻公章,起码是行政违法,涉嫌合同诈骗可能性较大。 任务。 如果乙方冒用他人名义就是合同诈骗,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最终的结果是:合同诈骗罪名绝对不成立。 合同诈骗犯罪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中,虽然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但是并不是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只是出了意外,才没有再履行合同。所以,构不成合同诈骗罪,只能是经济纠纷。 但是,从该案表面上看,很像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如果对方报案,公安局肯定要受理,且进行立案审查,也不排除立案甚至上网追逃。但经侦查,最终要撤案。 面对该案,有下列技巧和要点: 1、千万别回避。事已至此,要勇敢面对。如果有意躲避对方讨款,或者有意逃避公安的查案,就更麻烦了,就更符合合同诈骗的特征了。 2、要把当初冒用他人的理由说透。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始终把当时冒用的原因讲明,如对方的市场信誉好、有资质、为了拿下订单等,如果得到了对方相关人员的同意或默许,就更有说服力了。 3、强调想方设法履行合同的行为。就是如何积极履行合同的。 4、要讲清出了什么意外。如:原材料涨价、不可抗拒的天灾、第三方的过失等。 再次提醒:在定不上合同诈骗、面对撤案的窘境时,办案人员肯定绞尽脑汁寻找其他犯罪证据,比如:在冒用他人名义的过程中,是否伪造过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或者伪造过其他企业的印章 ?甚至以前是否进行过非法经营、偷过税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