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回国后需要服务三年,三年内辞职的话,需要赔偿公司离职前一个月工资总额的三倍。
回国后一个月,公司降薪10%,而且发了有公司电子印章的降薪通知,那么赔偿的钱应该是降薪后的工资的三倍,其实合同知识。但现在公司却要求赔偿降薪前的工资的三倍,这肯定是不合法的吧?
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通过哪种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劳动仲裁吗? 公司降薪10% 已经是单方面强制 变更劳动合同 侵犯你合法权利 你可以炒公司 并要赔偿 证据 你要拿到 !就是公司 降薪这个事实 要策略 ! -------------- 什么叫 临时调薪 公司单方面强制变更劳动合同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你可以 立即 随时 炒掉 公司 这是 明显的 克扣 而且减薪已经成立 合同都强制变更了 何必找借口 从你思想里 就想赔钱 了事 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按他说法 应该先补给你钱 才对 你拿到了么? 具体 操作:书面送达 因公司单方面强制变更劳动合同 强制降薪 多次沟通无效 本人按照 劳动法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后续事宜 本人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特此通知! 然后 证据齐备 到仲裁提交仲裁申请 你就不会 赔钱的 而且 打得好它还要赔你钱 因为它 有错 依法必须赔偿 补偿 以前的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也可能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赔偿的情形只有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和保密义务几种情形。 你的情况属于违法服务期的约定,赔偿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对你的培训费用,所以如果此数额超过培训费用则该约定无效。 《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是我就直接弄人~!没王法了这社会。 你公司的做法没有依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