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执行管辖权异议来源:未知 作者: 时间:1970/01/01 推荐执行法律师: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指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的制度。 一、提出执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当事人。 二、提出执行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想知道法定婚假多少天。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三、执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1、异议成立的:合同。 A.应当撤销执行案件; B.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2、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四、对执行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救济: 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执行管辖权异议及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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