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买100台仪器,于8月31日前交货,已收到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可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或相关法院起诉。7月28日,相比看厂房出租合同范本。甲与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将货物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先运了70台仪器至乙,乙收到货后于8月8日付清了70台仪器货款,8月20日甲掌握了乙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停运,并通知乙中止交货,要求乙提供担保,对于协议离婚程序。乙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通知丙将剩下30台送到乙处,丙在中途发生交通事故,30台仪器全部损毁,致使甲不能在8月31日前交货。对比一下合同。9月5日,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1、乙要甲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合法?为什么?
2、乙要甲承担责任应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
3、丙对货物损毁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如果甲乙没有其他约定,货交承运人时已交付,风险由买方承担。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无效,除非一方去申请仲裁,另一方没有提出异议。最好直接去法院起诉,因为先仲裁的,对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仲裁和申请撤销仲裁。丙承担最终责任,因为车祸不属于不可抗力。 1、不合法,因为交付后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甲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2、向法院起诉,因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起诉的,仲裁约定无效。 3、丙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运人只有在不可抗力导致货损的情况下才免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