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如何处理?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3/26 消费者权益律师:学习合同。 《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你知道法定节假日有工资吗。相比看http://www.5law.cn。看看股东合作协议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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