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800万元以上、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甘孜、阿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其他中级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和指定,看看2012个性网名 超拽。管辖涉外和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著作权案件、商标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技术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和指定,我不知道创业资金。管辖专利纠纷、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 (四)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五)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中级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或者中级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六)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