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 新楼回迁户 没房证 现在房证下来了 却原房主不再 购房时写了 合同 盖手章 合同没有公证 现在合同里的电话不通, 还有我怕万一 留了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房产原件 现在等了快一年多了~ 没办法就想起诉 看看律师大侠们是 什么意见... 你这种合同不公正不影响其效力。你可以起诉要求原房主履行合同义务。具体准备的采购去法院咨询窗口咨询下就好。对方不来,正好缺席判决。更好。 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叙述不清,其实法定节假日有几天。你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咨询。 纵横法律网 秦佳俍律师 个人认为:你与原房主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合同标的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限制流通的物。你看结婚证手续。如果你起诉原房主要求履行合同,法院也不会支持,因为房管局无法。办理以你为产权人的房产证。 所以,建议你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然,本案合同无效你自己也有过错,因为你应当知道该房屋不能买卖。 因此,你只能主张要回已支付的购房款,以及以此为基数计算的利息的一半。 立即起诉 主张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