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为什么不是可撤销呢??我觉得刘某和杨某的父母都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创业人物案例。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杨某15周岁,代位权。尚在上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杨某父母可以行使撤销权。 刘某多大,是否是限制民事行为人,你没有提到。不能确定刘某父母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纵横法律网 张向锋律师 浙江孙律师: 有撤销权的并不一定就是可撤销合同,比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恶意转让财产的行为有撤销权。学习如何将食物添加剂的使用降低到最小的范围内。 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条件是明确的:(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时显失公平。(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上述转让因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的效力需要监护人追认或者撤销,存在两种选择,故而是效力待定的。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其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依法追认,。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谓“催告”就是指的相对人要求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法定代理人逾期不作表示的,则视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