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卖方)2010年11月26号在通过中介签了份买卖合同复印了房产证各土地证各其它的资料给中介和买方,一个星期把房产证和土地证和其它的资料给中介和买方1、买方首付款给卖方还贷;2、还贷后注销抵押后买方人申请贷款、我们去支银行申请了、银行同意啦、3、我们约定递件当天要付清首期款的递件是2010年12月6号、在过户的时候中介和买方做阴阳合同,我们117平方卖78,5万的他们报46万不成、最后报52万多可是发现总高楼层是错的7层变成13层啦、是开发商填写错啦、他们说楼梯楼可以报4000元一平方的。当时我们是实收的如果有其它问题我们可以配合但是不会出钱的。现在要去开发商处开证明盖章但开发商要5000元才帮我们盖章,我是实收不管,买方她们也不愿意出这个费用,买方现在急啦说都是中介没弄清楚、现在中介他们竟然私自去刻公章、按合同早该付首付,但耽误了我们那么久,故意拖着不付,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我要怎么处理才好? 请问主要违约责任在谁? 1,按国家法律,你们少交契税,属于偷税,合同。私自刻公章,更是违法。 2,你是卖方,你的证件有问题,当然你去负责。 3,中介有责任,在查档时应该能发现,或看房证与实地房屋是否一致。 买、卖、中介,三方协商解决吧别因为5000元把事情搞大了,代位权。也可以让开发商让让步啊。如果一切推倒重来的话,你的阴阳合同会对你很不利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