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我在成都罗兰小镇买了一套住房,但因各种原因开发商无法准时交房,虽然房子已建好,但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看看承诺的撤回 。消防等无法验收,开发商拖欠施工方巨额费用,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2009年我不得已勉强接房(因为接房后租出去还能收点租金),今年我起诉到成华区法院,要求按合同赔偿违约金10万和办理房产证,一审判决我胜诉,但判决明显偏袒开发商一方,所判违约金仅5000余元,且只要求开发商在4个月内陪同我去办理房产证,至于是否能办到法院则不管。我现在陷入两难境地,听听合同纠纷仲裁 。如果接受判决,心有不甘。刑法。上诉可能会带来一点希望,但估计法院还是会偏袒开发商,若维持原判,我还得多交一次诉讼费,反而导致更大损失。请哪位律师朋友给我支支招。万分感谢! 跟你说个实话吧,没有看到你签订的具体合同,还真不好说。无法收楼有很多原因,主要是看你合同里面怎么约定的违约金。记住:认真仔细看合同,别自己签了什么都不知道啊! 法院判决了你估计只有认了,违约金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很多。以后吸取教训吧 没有见到你的合同及诉讼材料,不好具体分析。 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可以上诉。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