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1998年9月18日富森公司、四力公司及徐寿年三方签订的合资联营协议、土地房产人股协议和1998年10月27日南京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四力公司应当向富力公司投人价值75万元的房产、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注册资金。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四力公司将联营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实物交付富力公司的使用情况如下:价值118 142元的机器设备完全按约交付所有权;价值204 700元的生产用房和价值85 000元办公用房办理的房产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虽与约定的投入面积不相符,实际面积不相符,但由于该房产与所评估的房产一致,交通事故。其价值并不因房产所有权证记载面积的减少而下降,因此该两处房产应认定投入到位;价值12 000元的实验用房因四力公司至目前为止仍未将房产所有权证办理到富力公司名下,该房产不属于富力公司所有,因此,四力公司对该房产的投入没有到位;28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至目前为止仍为国有划拨土地。设有办理出让手续,且四力公司未能举出该土地使用权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和其被授权管理该土地使用权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富力公司虽然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但仅仅可以根据国家的授权使用,不能将土地记人公司资产范围和进行处分,因此,四力公司对土地使用权的投入没有到位。综上,四力公司实际投入到位的资产价值407 842元,对于未到位的资产依法应当按约定履行,肾病综合征食疗。但鉴于客观上该房产、上地使用权已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依法应对750 000元注册资金中342 158元的不实部分承担补足责任。原审判决认定四力公司已经履行出资义务不当,应予纠正。富力公司认为四力公司的注册资金投资不到位的上诉请求成立,该院予以支持。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因此,看看糖尿病如何食疗。富力公司要求四力公司赔偿差价损失和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诉讼请求缺少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项,该院判决如下: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宁民二初字第82号判决;二、四力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富力公司补足出资342 158元。三、驳回富力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8 010元、诉讼保全费8520元,合计26 530元,富力公司负担20 958.7元,四力公司负担5571.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 010元,富力公司负担14 227.9元,四力公司负担3782.1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