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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工伤,当时未按工伤处理,有溯及力吗?
十年前的工伤,当时未按工伤处理,有溯及力吗?作者:丁旭 时间:2011-02-24 查看(47) 评论(0) 问: 十年前我父亲55岁,没有到退休年龄,但由于单位效益不好,对比一下无锡土地证办理。办理单位内退,每月领取不到200元。后由原单位返聘回单位传达室工作,其实中国交通事故查询。在上班吧中饭时间突发脑溢血,由单位医务室医生一起送到医院抢救,醉酒驾车新规定。于当晚医治无效过世。 当时由于母亲文化程度不高,我和妹妹年幼,没有进行任何认定,只是给与了安葬费和给母亲发放每月180块的抚恤金。 现在我想问问我还可以进行工伤死亡追溯吗?如果可以,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 答: 按照当时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你的父亲当时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由于工作紧张引起突发急病,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已经经过10年时间,超过了时效期间,现在也没有合适的程序来追溯,到了法院也没有胜诉的希望。 你的父亲因工而死,值得尊敬!希望你放下心病,积极面对生活,孝敬母亲。祝你们全家过得越来越幸福!(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