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个税改革草案的原则在于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个税负担,并同时使高收入者增加一些税负,这一点在税级、税率的调整中已经得到体现。 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调整草案正式亮相。与以往个税改革仅对免征额进行调整所不同的是,本次草案中除将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外,并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调整后,月应税所得1.9万元成为个税减少或增加的临界点。 草案:个税缴多少 此次个税调整草案除对免征额进行了调整,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3000元,还对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了调整,相比看交通事故。修改为7级。在草案中,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同时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见表2)。对比9级超额累进税率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第一级5%税率所对应的月应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于的月应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对于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来说,税级和税率的调整能够达到减少个税的目的;与此同时,如将现行的40%档税率的应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表1: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表2:草案中拟实行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根据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和表2中拟实行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看看交通事故死亡答辩状。纳税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来确定未来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25岁的小文目前的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为4000元,那么她的应税所得额为4000-3000=1000元,对应表2中的第一级5%税率,每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5%=50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