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朋友开车在路上碰倒一个位骑自行车的女的,没有人受伤,但她却在医院里花了四千块钱,现在警察罚款罚了大概在五千这个数给那个女的,可她不服,现在起诉了,今天收法院的传单,里面写着的罚款是一万多,现在迷茫了··不知道怎么办,有律师愿意帮我解答下麽,就算是请律师都可以, 感觉你,叙述有误,罚款,还是赔偿对方?如是赔偿,交通事故。你的车有保险公司,这些费用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不需你出多少钱的。 看来你说的不是很明白,你收到的不叫法院的传单,应该是应诉的材料,其中包括原告(就是那个骑自行车的女的)写的起诉状,你说的多的罚款其实是她的诉讼请求,至于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通过审理的,不合理的费用,法院不会支持她,但是那些算是不合理的范畴,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了; 法院的应诉材料里还包括传票,就是通知你什么时间、去什么地方开庭的,这个情况下,你需要出庭应诉,呵呵,像你这个糊涂样子,找个律师代理也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