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召开的畅通安全行主题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全国首家道路交通事故视频法庭已经在烟台市开通,且运行效果良好。 附件: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视频法庭"是巡回法庭的补充 12日上午9点,记者赶到设在市车管所西侧的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二楼的"视频法庭",据悉,这也是芝罘区人民法院驻交警第二大队的巡回法庭,室内自北向南依次设有法官席、书记员席和原告、被告席;在南墙上,悬挂着大屏幕液晶电视,其上安装一个专用摄像头。 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刘沛海告诉记者,每周一上午9-11点,芝罘区法院的法官都将到驻二大队巡回法庭,受理二大队辖区发生交通事故案件,有的进行现场调节,有的经预约可以现场开庭审理,也可以将审判结果带到巡回法庭,大大方便了群众处理交通事故。 "巡回法庭是9月1日开通的,而同时开通'视频法庭'则是对巡回法庭的有效补充。"刘沛海介绍,芝罘区幸福片区人口密集,近年来车辆持续增加,特别是辖区多家企业运输车辆众多,大小交通事故频发,给幸福片区的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群众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警只负责协调一次,不具备法律效力,对比一下交通事故女尸图片。而法院的判决才是最终的赔偿标准。因此,很多当事人选择到法院起诉,诉讼需要费用,过程也比较长,他们往返于交警和法院之间比较麻烦。 为及时、便捷、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进一步提高调解公信力和方便群众,今年9月1日,市交警二大队积极与芝罘区法院合作,建立了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通事故法务工作室"、"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为一体的交通事故法制工作联合体,并且交警支队和芝罘区法院一起投资,购置了视频法庭远程视频传输系统,即由大屏幕、摄像头以及视频法庭联网专线组成,一套设备在巡回法庭,一套设备在芝罘区法院,由此构成了全国首家道路交通事故视频法庭。 记者见证"视频法庭"启动过程 上午10点,30多岁的李先生和王先生来到事故中队,就赔偿问题请交警协调。 记者采访得知,去年12月9日晚7时许,李先生驾大货车在幸福南路集大公司门口倒车时,与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王先生相撞,致其右小腿粉碎性骨折,治疗后仍行动不便,留下九级伤残。王先生医疗费花去5万余元,休养8个月误工、护理费花掉1.6万元。但李先生对于5000余元医药费不予认可,只认可4个月误工护理费8000元。 交警现场协调,指出只要事故受害人提供证据,能够证明因事故造成的损失,法院一般都会予以支持,没有证据部分则不予支持。李先生见对自己主张不利,表示怀疑,打算到法院起诉处理。 于是,交警马上请两人请到视频法庭,经与法官预约启动了视频设备,联线芝罘区法院巡回法庭的王庭长。当事人和王庭长既可互相听到声音,也可通过大屏幕看到对方,现场交流和在一房间内没有什么差别。 王庭长了解案情后,从法院判决的角度分析了案件,与交警协调的内容相差无几。根据王先生现场提供的大量证据,经审核后表态,对有争议的5000余元药医费予以支持,认为有争议的8000元护理误工费基本符合规定,而经现场协调,王先生也作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悉数赔偿争议的5000余元医药费,赔偿有争议的误工护理费1.3万元,双方当场和解,避免了打官司的麻烦。 "视频法庭"可随时联线法官 二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巡回法庭来说,法院每周上午才能来一次,而在别的时间,当事人处理事故还是不方便。有了视频法庭,只要是在工作日,经过预约后,当事人随时可以和法官面对面交流,可以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请法官现场予以调解。实际上,法官就提前介入了事故处理,把法院判决的情况讲明了,很多当事人知道了判决的结果,很少会选择诉讼,而是根据结果自行协调处理了。这样,节省了当事人跑腿的时间精力、诉讼的费用,可快速化解矛盾、解决争议。而且,提高了交警和法官的工作效率。" 自视频法庭启动以来,法官视频联系成功调解了4起交通事故,并为28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