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司职员,因公出车办事情,开着公司的小车行驶在马路上,我正准备拐弯,,忽然一辆摩托车超速直行的迎面开来,我已经刹车,摩托车瞬间撞上车子,摩托车主被撞在地上,身上骨折,小车的前方保险杠与车灯也损坏,我想请问有关这方面的人士,对于此次交通事故,因公出车,摩托车主超速,等因素,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公司的车一般都有保险,交警部门一般在交通事故调查结束后10日内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本人需承担的责任是保险赔付后不足的部分。有证据证明是在是在上班期间的正常行为,可认定为工作行为,基本上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没报警吗,责任让交警来定。 如果你有责任,也由车主即公司来承担。因为车有保险,所以在交强险范围内的损失给予赔偿 如果交警部门已认定完责任,其实交通事故。就要找保险公司定损,进行相应赔偿了,交强险如果不足以赔偿的话,剩余部分要由你或者公司赔偿,如果你认为是因公出去,则需要提供相应能证明你是上班期间,且是因公出车,否则,很麻烦的,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好好问一下吧。 交通事故责任应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除了交警有权认定之外,其他人的解释或推测缺乏法律效力、并且可能不准确。如果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你又是因公外出,假设保险公司未能充分赔偿,未赔偿部分的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