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本月初,我的母亲在路过一家超市的门口时,由于地板比较滑,不慎摔了一胶,目前仍在医院中治疗。当时有报警处理,警察说是民事纠纷让我们自己解决。问:超市是否有责?责任如何分担?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合适?我需要准备点什么证据? 如果超市门口摔倒的位置属于超市的管理范围,。那么超市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责任责任如何分担要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个人认为超市应负次要责任,因为他们只是管理不善,合同法司法解释1。并不存在直接故意。起诉要在你母亲治疗出院后,因为只有你母亲出院后才能详细计算各项赔偿费用的数额,现在由于到底需要花费多少医药费以及住院多长时间都是未知数,因此索赔的数额无法计算。需要准备你母亲是在超市门口摔伤的证据,住院的病例及医药费单据等等,总之,所有与此事有关的证据都要保存下来收集起来,以备将来有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律师意见,超市和你母亲均有责任。一年之内起诉都可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