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没有驾驶证对方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导致我老公颅脑严重损伤最终死亡,关于赔偿具体怎样?有没城乡区分?我是河南许昌 地区的 201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河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发生或2010年一审辩论终结前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06.95元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88.47元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元 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66.99元 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住宿费标准,全省未作统一规定的,请各地依照当地省辖市财政局、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附1: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行[2007]115号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实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豫财行字〔1996〕第2号)同时废止。 附2: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交通事故。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原则是不违反交通规则,没有城乡差别之说。 要等着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看责任分成是否何定的,一般情况有一方全部责任、双方对等责任,主次责任,死亡赔偿金有城乡之分,差距很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的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的是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你知道交通事故。如果不会计算可到你们当地律师所咨询详细数字,各地的标准不同 无照驾驶是最严重的违章行为,因此本次事故应该负有很大的责任。看着交通事故。视对方车辆的违章情况定,有可能你方要付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根据双方的损失和责任额进行分摊。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致人死亡的限额是1.1万。至少对方保险公司要陪您这个数。没有郊区城区分别,道路交通法在哪都一样。 首先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双方的赔偿份额。
具体赔偿时,赔付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如果你们是农村户口就要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赔偿。就比城市户口陪的要少一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