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晚上,我爸开着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一段塌方面积已占到公路的分界线,但塌方处又没有路标的的二级路。我爸开车刚到塌方处时对方行驶来一辆货车,因对方车轮压线并超过二十公分没关远光灯导致我爸看不清前方的路况从而撞上塌方处又再次撞上对向行驶来的货车。我爸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后经调查,双方都有驾驶证,对方的车已买了全保,你知道肾病食疗法。而我爸的车已经两年没年审了。请问这种情形怎么了赔偿?律师意见,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然后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进行理赔,超出部分再按责任由车主进行赔偿 这样的话对方好像是没有法律责任的,看着糖尿病如何食疗。因为你不能确定不是您父亲的车的责任,在中国事故问题大多以协调为主,施主看开点。 你好,就你所说你父亲应该付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对方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至于赔偿包括以下几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还有被抚养人的抚养费,以及你们家属的精神损失费用。 由于对方的车是全保险,那他就有交强险,所以先由交强险赔偿11万(最高),假如有剩余部分是按责任比例承担的,不过一般处理时都是全赔偿或者能比国家规定多给点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