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在三岔路口,当事人(男,50岁左右)走小道,在要行驶之前有看前方无车辆,才转道过桥(没有走错道),车速较慢,正要转湾的时候,突然因另一辆摩托车较快的速度闯过来(男,十八岁),看看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时,对方撞到了当事人右边的摩托车前轮(对方是主道,没有走错道),两人的摩托车都撞坏,因车速较慢的人只轻微的扭伤腰,没什么大事,而对方因车速较快刹车后撞倒后导致自己的车倒在他自己的身上,导致断掉一根手指和一根脚指,现在对方要当事人赔偿住院的费用,不知哪位好心的朋友,能否告诉我,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哪一种,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无责任???希望好心的朋友能告诉我,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5、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6、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7、机动车通过无灯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8、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1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交通事故视频集锦。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1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4、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15、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16、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赶紧报案啊,不要自己处理。找交警处理。 事故的责任由交警根据现场的具体数据来认定。 要看交警怎么判定责任后在说赔偿的事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