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经过是这样,上个月在开车行驶中,途径一学校,在一非人行道的地方,由于过路人多,于是我停车让行人先行通过,就在已经过了一批行人过后,旁边的行人也开始等我车过,于是起步开车,在刚刚起步的时候,一学生突然冲撞到我车子右前保险杠处,车轮压到了他的脚。伤势不严重。右脚指头第一节轻微骨裂。请问,不说伤势严重与否,就这个事故的造成,责任谁大,为什么? 作为同为机动车驾驶人,我非常同情你的处境。 但是同时这个案件中确实针对于事故成因来说,还是你的责任大。原因很简单,机动车通过无灯控路口时需要遵循避让行人与非机动车的原则,尤其是本案例中事故地点还是学校附近。其次,本来你已经停车让行了,可惜最后还是因为和行人抢道造成事故,这是第三方的角度看这个事故,而交警处理给本事故的认定最后基本上也是会认定为机动车的全责。 事故后你积极处理伤者的救护和配合其治疗的行为是人道的,是值得学习的,但在受害者一方看来,你却是在弥补过错,这些都是你的份内事。这个就不要和对方过于计较态度上的问题了,学会交通事故。对方家属受伤,情绪偏激也是可以理解的。 全责没什么不好 小事故,不要争责任,求速为主,没必要浪费自己的时间,替保险公司省钱。 大事故,保险不够赔的,那就争一下。这事最多能争到同责。 另外,没必要接送的 没法子,你认栽吧?交通法规定的,行人和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全责。 应报警,由交警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 交警事故认定为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