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的车在右转弯,基本上已经转过来,与路成20°的角,然后后面的车过的,他的右前和我的左前相撞。是谁的责任?
2、如果不是我的全责,在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处理时我已经承认了我的全责,还可以“翻供”吗。
多谢! 单就事故处理来说,第三者责任险 。认全责就认全责吧,比例分配责任只能带来更多麻烦而没有好处。路上谁也不愿意出事故,都是意外,何必争是非曲直? 就交警判断来说,对方责任大些。两车交会,右侧先行,虽然说转弯让直行,但是你已经转过去了,轮子打死,无法采取措施避免事故。(也许倒车可以?) 1、后面的车的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保险公司没有权利。 1、原则是上转弯让直行,没让的基本全责。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仅是做为交通事故的证据的一种,并不是最终结论,你可以在开庭的时候提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顺便提醒一句,如果有伤人的话,无论如何不要认全责,因为后果很难预料。 该事故应由交警来认定,而不是保险公司,所以还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1按你描述你应当是在红灯情况下右转,另一车绿灯直行。如果是,责任怪你。但是不一定是全责。 保险公司就算记录你全责也没事,责任认定书由交警出示。很明显是后面车的责任。但交警至少也要定你一个不当停车。因为我经历过这样的事 几乎完全一样。 要看你转弯时的交通信号情况,对方如没有谨慎驾驶、与路口没有减速慢行,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你现在可以找交警重新做口供。 以交警的认定为准。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