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天在一家超市停车场,我向左后方倒车入车位,已将车身大部分倒入车位,但车头右前方与一辆在行车道上的车发生刮擦,我们两车都有轻微刮痕,请问责任应该如何判定?当时对方称他车未动,且看到我车可能要刮擦到他车时已按喇叭,但我车当时坐了4个人没人听见。而且当时我倒车入车位时,第一次倒,由于倒车雷达报警,他车跟的太近,我又打前进挡向前驶出一定距离后,调整角度重新倒的,当时他车向后倒了一些,我怀疑他车在我车部分驶入车位后又向前开了一段距离,且未按喇叭,我车购买了平安的车损和不计免赔,他车购买的是太平洋的车损但无不计免赔,当时他报了案也报了警,我在24小时内也报了案,但警察只是让他用手机拍了照,没有到现场,现在我的保险公司让我和他一起去快速理赔中心,但不知责任改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你在本次事故中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你的全责。所有费用都是你的保险公司赔。这种小事故肯定在2000元以内的。 你全责,但是无论是哪个的责任都一样,还不是保险公司给。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