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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时间:2012-02-24 19:16来源:莲花娃娃 作者:冬韵徜徉 中国法律网
客车为躲避突然闯出来的小三轮,与对面货车相撞,因三轮车逃逸,现警察定客车全责,事故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10余人,因单位车,所以赔偿可以全部到位,这样情况正常法律途径下,量刑能是多少。司机无逃逸,自己打电话报警。事故鉴定书也提到是为了躲避车辆才逆行与对面车辆相撞。
参阅: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十六条 【酌定量刑要素】酌定的量刑要素一般包括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 第二节 交通肇事罪 第五十二条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每增加2.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⑴死亡二人; ⑵重伤五人; ⑶无力赔偿60万元直接损失的;    ⑷重伤一人,并有定罪的特殊情形之一且逃逸的;    ⑸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且逃逸的。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无力赔偿直接损失增加3.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超过60万元,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交通诉讼 。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三人的,且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二条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交通肇事自首的,轻处15%。    第五十五条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对基准刑为四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根据个案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合议庭(独任庭)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第五十六条 【缓刑适用但书】除未成年犯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曾因交通肇事被判刑的;    (三)逃逸的;    (四)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个以上特殊违章情节的(经报请院长批准的除外)。    本项所指特殊违章情节是指: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3到7年,最好结果是争取缓刑。
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概念,估计3-7之内。 纵横法律网 周雪峰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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