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2010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23.73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82.21元/年;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元/年;
四、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9元/年;
其他标准:
五、2009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为元/年。
六、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为元/年。
2、采矿业为元/年。
3、制造业为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元/年。
5、建筑业为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元/年。
10、金融业为元/年。
11、房地产业为元/年。事实上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元/年。
16、教育为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元/年。 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死亡补偿金+丧葬费=.2+.5=.7元(城镇) 死亡补偿金+丧葬费=.6+.5=.1元(农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