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朋友介绍到朋友的老乡开的修车店去当学徒,没签订老动合同。有一天老板在外修车,未经考虑叫其我一个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无牌机动车带工具出去给老板在途中跟一俩有牌有驾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手骨折。我想问一下能做为工伤处理象老板提起经济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肇事 。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机动车,是要罚款并可能拘留的.而让你老板将车给你开,也是要罚款的. 这个事情比较扯,如果你去认定工伤,交警部门一介入,先要追究无证驾驶的问题,你和你老板都要被罚.所以建议你和你老板沟通. 以后要学会保护自己,不是老板让做什么就做什么,触犯了法律就麻烦了. 可按雇佣关系要求老板赔偿的。 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