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非事故,机动车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我为非机动车-受伤者,目前已做完手术,正在做康复治疗,尚未出院。请问1,责任认定书上面没有具体的比例说明,这个比例应该怎么划分呢?是否是双方协商决定呢?还是交警说了算?2,病人目前正在做康复治疗,医生说一年之后拆钢板,请问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结案呢?是过些天出院的时候吗?是否可以等到拆完钢板以后再结案呢?因为后续还有拆钢板的费用,甚至还有如果拆钢板手术过程中和拆钢板后的恢复过程中出现其他病情而引起的费用。如果早早的就结案了,后续的费用是不是就没办法再找对方要了呢?3,以上这些问题有没有正规的流程?还是全靠双方协商呢? 回答:1,对于主次责任,主要责任方应该承担60%—90%的赔偿,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的赔偿,这个幅度内由你们双方自行协商,在赔偿方面,交警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权利。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放承担保险限额内全部的赔偿责任。 2,交警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事故作出认定,至于你后续的医疗费用,可由你和机动车方协商解决,在完全康复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3,正规流程是,全部费用由你垫支,在无力垫付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垫付。所有赔偿都将等到你完全康复后进行协商或者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