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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列呼吁交警部门开展网上查询照片和网上复议

时间:2012-03-26 12:34来源:雨落山人 作者:中医精神 中国法律网
2011年8月四日,从交警支队开完关于河医转盘周边交通组织的座谈会出来,就顺便到大门西侧的违章处理室去亲自体验一番。进入违章处理室,室内只有三四个人,在屋门的西侧摆发了两台查询电子眼的机器,但只开了一台。我就先在机器上进行查询,机器慢的给牛一样,半天信息也没出来,开始我以为是机器故障了,就问工作人员机器是不是坏了,工作人员告诉我机器没坏,就是系统慢,要多等一会儿。我就耐着性子等着,后来终于信息出来了,我点击违章信息后想查看照片,可是等了好久好久只见鼠标的箭头在转就是显示不出照片,最后实在等不及了就又问工作人员,他告诉我如是360度摄像头拍的是没有照片的。可是信息上并没有注明那是360度的违法信息,而且照片显示不出来电脑也没有个提示,这不是瞎耽误查询者的时间吗。而且也影响其他排队等待查询者的时间吗。这条查不到,咱就再换一条信息查查,又是经过漫长的等待,这次还不错,照片终于显示出来了。共有四张,第一张是违章车辆号牌的发大照片,可清晰的看到号牌。其余三张则是正常尺寸的照片,可看到违法车辆在过停车线时的状况,可是,想知道交通事故。我仔仔细细看,却看不到红灯信号,没有红灯怎能证明我是闯红灯呢。于是,我就点击图片想看发大的照片。可是只轻轻的点击一下,照片一下就发大了不知多少倍,根本就找不到那是那了,只好返回重新操做。可一连几次都无法正常发大。于是就到工作人员那里想通过他们的电脑查看到照片的红灯信号。可是工作人员说他们这里不能查看,要看就还到外面的机器上自己查看,并说是我点击太狠了,应轻轻点就可看到放大照片。我再次到机器上去查看,可是一连数次照片版面上的各类信息都能正常显示,可就是照片显示不出来,就如在网上我们打开一个已将照片删除的网页一样,只在照片框的上角有一小红"X",可照片就是显示不出来。后来我想会不会是系统设置了查询次数呢,一但超出规定次数照片就显示不出来呢?

照片是看不到咱就先不看。我就又去询问如对照片有异议该怎样复议?是不是只有将电子眼的罚单开出来才能复议。有位穿警服的女警官,态度还是挺不错的,问我为何要复议,想知道离婚协议书的范本。我说即想复议就有复议的理由,今天我只想先问问。女警官就说应先复核·····等等,听了半天也没明白怎回事。我就对她说我只是想问问我如来复议该先走啥程序?女警官就又问我为何要复议?无奈我就说,以前河南省公安厅下发了一个《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如果司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被拍照,13天后还收不到或查不出交通违法信息,取证后可拒绝缴纳罚款。可我的电子眼违法信息都大大的超过了规定的13天期限,那按照《规范》是不是不应再处罚。那个女警官听后,就拿出了一个文件汇编的书籍,翻开给我念了一段,并说地方性法规必须要服从国家的法规·····等等。听了半天我还是没有明白,而且今天也只是顺便问问,关于复议之事我还没有准备充足。再问吧,还怕警官烦,就只好说那我回家自己上网学习学习再说吧。

坐上回家的公交车,真是思绪万千。记的若干年以前,交警支队还在郑汴路时,我也去查过几次的电子眼照片,那时的机器非常好用,不但速度很快,而且可逐步清晰的放大,拖拉查看任何照片上的位置,而现在经过几年,科技产品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可为什么交警支队的电子眼查询机器反到落后了呢?而且,为何只有违章车辆号牌照片清晰可见,难道说电子眼拍到号牌就算是证据确凿了吗?2008年我在城东路与陇海路被电子眼拍的一个电子眼,就是在红灯还没有亮我已过停车线后被拍的,后经过我不懈的努力后终被撤消。所以说电子眼不是神是机器,它也会经常发生误拍的。

再一个令我不解的是,省公安厅是河南省的公安执法部门最高机构,他出台一项条例一定会是很慎重的。可我不明白为何?为何一部2009年03月才发布的《规范》却变成了让广大司机空欢喜一场的空文呢?

国家法规、省级法规、市级法规,我们老百姓不是法律专家,也不可能每个公民都成为法律专家,我们交通违法行为适用于那级的处罚,不能说执法部门认为那个对自己有利了就拿出那部法规了执行吧。

知法、懂法、守法当然很重要,但是不能漏掉"用法"这一块。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在懂得"守法"的同时,还应当懂得"用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方面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限制滥用权利。

我们违犯交通法规接受处罚是应该的,但是,要罚的让我们心服口服。郑州市有机动车160多万辆,可是能查看电子眼照片的地点却曲指可数,网络查询三天两头的打不开查不到,多少司机怕麻烦想着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将罚款交掉算了,广大司机的权益何在?

众多司机的复议,会增加交管部门的工作量,但是他却可以还回许多司机的清白,增加老百姓对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与信誉度,用写"不复议保证书"来减少交管部门的工作量与麻烦,不但是一种懒政的表现更是一种伤民的行为。

而且,在现在的交通违法处罚中,司机很少能听到合情、合理、和蔼的解释,司机听到的最多的就是"你去复议吧",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话好说而事难办,司机们的复议之路是很艰难的,而复议的成功率就更低了,司机的每次复议还要面临着交管部门人员的话难听,脸难看的处境,往往使的很多司机半途知难而退。

2011年6月8日上午,郑州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邀请郑州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副局长陈友军,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长常志军等公安部门领导,就生活中遇到的与公安局相关的问题进行交流,我做为市民代表,有幸被邀请参加。我在发言中就提到了交通违法的复议难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在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凌晨,与一辆车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交警队事故民警到了后,在处理完事故后竟依照没有快速自行撤离现场为由开了个200元的罚单。而按照相关规定,发生在夜间21时至次日6时时段内的道路交通事故是不在此处罚规定中的。于是,我的朋友就前去这个队里进行复议,就这么一个责任明确的处罚,就前前后后去了不下十次,而且每次去各个办事窗口都是相互推委,办事人员不但脸难看,话难听,而且还惜字如金,连一个字都不原多说。最后把我朋友真是弄急了,就直接找到队里的主要领导,这才总算把这个罚单给撤消了。

我把这个事情说完后,公安局领导给的回答是"复议应去交警支队而不是去各大队,各大队里无权撤消罚单";可是我很想问的是,既然"复议应去支队而不是去各大队",那为何我朋友去了那么多趟却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告诉他应去支队呢。既然"各大队里无权撤消罚单",可最后的事实上罚单还是在大队里面给撤消的呀。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出租车司机身上,如果是一个上班族的话,谁会有那么多时间一趟趟到交警队里去复议,最后结局还不是得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将罚款交了。这样的处罚谁心里会满意呢!

现在郑州市机动车已达160多万辆,而电子眼照片的查询却只有几个地点,而现在网络那么发达,公安部门既不差钱又不缺人才,为何就不能实行网上查看电子眼违法照片和

网上复议。大家一起来呼吁让交警部门尽快开展网上查询照片和网上复议。只要大家齐心

合力,这种原望就一定能实现!



网友此建议很实在。大多数车主一看到漫长复杂的复议之路,都耗不起这个时间。网上查询,也让车主少跑路,减少了拥堵,高效又低碳。

建议无效。

好建议,顶起来

让人大代表去质询一次…

一个交通违法复议要跑十多次网友建议"网络化"

强烈要求开通,并且开通一个网上交罚款的平台!

楼主怎么不把此贴转交ZZIC呀

veg这个很难

谁是人大代表?

谁代表了我?

我被谁代表了?

人大代表是什么东西?不认识,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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