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交通事故私了协议 [提要]私了交通事故要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没有"协议书"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达成责任及赔偿协议,不通过法律途径,双方和解签订的协议文本。 本文提供给读者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的写法及其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并汇总了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的样本。 如何写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 填写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1)要查验当事各方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2)事故时间应准确到分,事故地点要写明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事故责任填写清楚,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用大写标明,而且注明是否当场赔付。 (3)电话要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详情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怎么填写 私了交通事故要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没有"协议书"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详情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的写法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00.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00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详情 交通事故私了调解协议书 2006年月日7时50分,甲方驾驶京8号波罗轿车由岭去,行至县公路101KM+700M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相撞,撞后,轿车驶入沟内,造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乙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甲方伍万元医疗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NO.000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甲乙双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详情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写法范本 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确认,本案交通事故各项损害赔偿项目和费用为:死亡赔偿金.20元、原告谢翠云生活费.68元、原告黄婷生活费.20元、原告黄媛生活费.88元、丧葬费8015.52元、误工费387元、交通费8372元、住宿费1440元和货物运费损失2000元。上述费用共计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写.48元)。 现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损害赔偿费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核减,双方最终确定本案实际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整(小写元)。详情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对于--年--月--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票据等等,http://www.5law.cn。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相当于保险公司理赔给甲方的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时间: 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及在什么情况下选择私了比较好。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据此可知并非所有交通事故都需要报警解决。交管部门起草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也是为了压缩事故处理周期、节约警力、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 当事人签署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也属于私了事故的方式,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明确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具有直接的影响,具有当然的约束效力。但此类的协议并非绝对奏效,例如当事人签署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受到胁迫、意思表示不真实、协议内容显失公正等情况,都可能动摇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妥善的处理,保留相关的证据,在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及时报警处理。当然非现场事故报警可能因为事故证据材料的灭失而无法查明事故原因,从而给交管部门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带来困难,此时更加突现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实际意义,法规提示当事人及时记录下列事项: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经过及具体接触部位。双方签字确认,为今后明确赔偿责任、解决事故争议保留有效的证据材料。 一旦发生反悔的情况,要及时报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指出,只要能够查明客观发生过事故,交管部门必须在接到报案的三日内受理案件。 (责任编辑:admin) |